補助之項目:112年度樂齡學習工作計畫。 申請期間:111年9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。 資格條件:有意願承辦樂齡學習中心之民間團體、鄉鎮市公所及各級學校。 審查方式:填報計畫申請書送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初審後送教育部審查。 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:依教育部核定金額而定。 預算金額概估:新臺幣1,148萬3千元。 為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,申請人身分關係揭露相關表件如下網址:https://ethics.yunlin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3500&s=392791
為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,申請人身分關係揭露相關表件如下網址:https://ethics.yunlin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3500&s=3927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