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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樂齡學習工作計畫申請說明

  • 分類:家庭教育類
  • 發布單位:家庭教育中心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8-23

公告字號

公告依據

內容


補助之項目:113年度樂齡學習工作計畫。
申請期間: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23日。
資格條件:有意願承辦樂齡學習中心之民間團體、鄉鎮市公所及各級學校。
審查方式:填報計畫申請書送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初審後送教育部審查。
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:依教育部核定金額而定。
預算金額概估:新臺幣1,605萬6,000元。

 

為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,申請人身分關係揭露相關表件如下網址:https://ethics.yunlin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3500&s=392791